V体育签订学术交流协议的指南
全球
国际交流
2020 年 9 月 15 日总统决定2022 年 1 月 13 日部分修订2023 年 3 月 22 日部分修订2024 年 3 月 27 日部分修订
(目的)
没有。 1 本方针规定了V体育(以下简称“大学”)与国外大学及研究机构签订学术交流协议(以下简称“协议”)时的必要事项。
(目的)
缔结第二份协议的目的是通过系统地、实质性地促进与适合作为交换伙伴的国外优秀大学、教育和研究机构等(以下简称“合作机构”)的交流,提高我校的教育和研究水平。
(定义)
第3条 本方针中的“系”是指《V体育学规》(2004年4月1日制定)第3条第2款规定的院系和课程,以及《V体育研究生院章程》(2004年4月1日制定)第3条第2款规定的专业和课程。V体育官方网站组织条例(2019年3月11日第9号条例;以下简称“组织条例”)第22条规定的新领域科学学院、第23条规定的图书馆、第25条和第26条规定的中心。
(签订协议的政策)
没有。 4 签订本协议的方针如下所示。
- 1。该协议的达成有望促进学术交流。
- 2。本着互利平等的原则,有利于双方教育和研究的发展。
- 3。协议为概要,具体事项根据需要以备忘录形式确定。
- 4。为促进更多研究领域的交流,校长与合作院校负责人原则上应签订协议(以下简称“校际交流协议”)。但必要时,本校一个院系负责人与另一个院系负责人之间可以签订协议(以下简称“院际交流协议”)。
- V。大学应努力创造必要的环境来实施协议的内容。
- 6。为了支付交流所需的费用,除了积极利用与教育和研究国际交流相关的各种制度外,双方机构还需要在协议负责人的带领下进行自助,以确保尽可能多的资金来源。
- 7。为了使协议生效,有效期原则上设定为五年。但是,如果总统根据交换记录等认为有必要,可以延长有效期。
(签订协议的条件)
第五条 根据第四条规定的政策,符合下列条件的,即可签订协议:
- 1。合作机构必须是能够在考虑与该大学签订协议之前的交流经验的情况下,通过签订协议来促进国际联合研究并进一步振兴学生交流的机构。
- 2) 如果与我校没有交流历史,该大学必须是一流大学等,并且被认为适合实现上述1的目的,或者签订协议是促进交流的前提条件。
- 3。该备忘录应在该协议规定的范围内。
- 4 制定学生交流备忘录时,必须考虑我校学生出国留学的需要、我校接收外国学生的能力、接收计划的内容等。
- 5。每份协议指定一名协议负责人、一名合作负责人。
- 6。根据需要规定安全出口管制、个人信息保护、版权和知识产权等相关事项。
- 7 有多所大学等的情况下,可以根据需要组建合资企业(以下简称“联合体”)。
2 第5项、第7项规定的联合体的必要事项另行确定。
(协议的创建)
第六条 协议约定的基本事项如下列。
- 1。缔结日期、机构名称和代表姓名
- 2 有关协议目的和目的的事项。
- 与交流内容相关的三件事。
- 4 关于有效期的问题。
- V。续订、修订、废止相关事项。
- 6 有关所用语言的问题。
2 前款第六项规定的语言原则上为英语。但是,如有必要,它可以是双方的主要语言。
3 以前款规定的语言书写的协议应为正式文本。
4 如果是校际交流协议,则由校长姓名签署;如果是院系间交流协议,则应由系主任姓名签署。
(程序)
第七条 欲签订协议者,应向国际交流科提交指定文件。
2 协议的签订将由大学校长在国际规划委员会审议后决定。
3 达成协议后,将在大学网站等上公布。
(协议的更新、修改和废除)
第八条协议的续签、修改或废止,由大学校长经国际计划委员会审议后决定。
2 院长决定废除协议时,应书面通知合作机构。
(绩效评估)
第九届国际计划委员会将根据需要查明和评估其已达成的协议的交流结果,并将其反映在协议的更有效运作中。
(管理)
没有。 10 与签订协议有关的事务由国际交流处办理。
(其他)
没有。 11 除本指引规定外,签订协议所需的事项另行规定。
附录
本指南将于 2020 年 9 月 15 日起实施。
附录
本指南将于 2022 年 4 月 1 日起实施。
附录
本指南将于 2023 年 4 月 1 日起实施。
附录
本指南将于 2024 年 4 月 1 日起实施。
此信息由国际交流部提供。
